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全顺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印刷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全顺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印刷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9月25日-2025年09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全顺包装有限公司 | 郑州全顺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印刷制品扩建项目 | 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设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场地21297.15平方米,拟对原有年印刷1000吨纸制品项目进行扩建,扩建后全厂可实现年加工6000吨印刷制品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双胶纸、铜版纸、白卡纸等)—印刷—裁切—覆膜—模切—粘袋—装订—对裱—打包—成品,主要设备:印刷机、覆膜机、粘袋机、分切机等。 | 1、废气:印刷、覆膜、熟化、粘袋、粘盒、制袋工序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项目每台印刷机设1个独立封闭印刷间,印刷、干燥工段设密闭罩,生产过程中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每2台覆膜机设1个独立封闭覆膜间,覆膜工序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设1间独立封闭熟化间,熟化间进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粘袋、粘盒、塑料袋烫封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危废暂存间废气微负压收集,各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有组织有机废气能够满足河南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6-2020)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包装印刷企业绩效A级指标要求(NMCH有组织排放浓度≤30mg/m3)。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暂存,经市政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热熔胶废弃包装箱、玉米淀粉胶废弃包装桶、废纸、塑料膜边角废料及不合格品、废电化铝膜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烫金版、废催化剂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油墨包装袋、废PS版、废清洗剂、废抹布、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