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48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5-10-09
  • 2025-10-09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桂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高纯度新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桂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高纯度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桂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高纯度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9-20251014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桂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桂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高纯度新材料建设项目

新密市来集镇赵沟村

河南清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建设用地共计2733.33m2,拟投资100万元建设年加工2万吨高纯度新材料建设项目。主要设备:破碎机、筛分机、洗石机、酸洗罐、污水处理站、色选机等。生产工艺:外购原料(石英石等)-清洗、脱水-酸洗-水洗-清洗、脱水-破碎-筛分-色选-成品。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氯化氢)采取酸洗罐全密闭,设置引风管道,将酸雾引至两级酸雾吸收塔(TA002)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洗石机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投料、破碎、筛分、色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运行期清洗工序废水、水洗工序废水均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水洗工序;RO膜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进行进一步处理;酸雾吸收塔废水设2座碱液循环水槽在塔内部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进行进一步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先经1座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体废物。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污水处理站沉渣经机械压滤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在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至建材厂综合利用;喷雾装置废滤芯在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②危险废物:废RO膜、废矿物油、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③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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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