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50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10-13
  • 2025-10-1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关于拟作出中铝启元科技(郑州)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电工填料氧化铝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对“中铝启元科技(郑州)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电工填料氧化铝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13日-20251017(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中铝启元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电工填料氧化铝改扩建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1106号

河南林与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1106号,在现有厂房内,对原有电工填料氧化铝生产线进行提产及自动化改造,建设后达到年产6000吨电工填料氧化铝的生产能力。主要设备:管式球磨机、洗料槽、离心机等。

 

1、废气:管磨上料、研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打浆投料、筛分、均化、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自收集后+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管道+碱液喷淋塔+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超滤+反渗透”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中浓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除灰尘,含铁杂质,筛分杂质,沉降池压滤泥饼,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联系电话:03715650700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街东段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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