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52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10-17
  • 2025-10-17
郑州鑫宏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80台立式破碎机、制砂机迁建项目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鑫宏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80台立式破碎机、制砂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鑫宏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80台立式破碎机、制砂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17-20251023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鑫宏机械有限公司

郑州鑫宏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80台立式破碎机、制砂机迁建项目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禹锡路与荥密路交叉口向东1200米路北

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鑫宏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郑州五星电机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建筑面积5050m2),建设年加工80台立式破碎机、制砂机迁建项目,迁建后的产品及产能不变,仍为年加工80台立式破碎机、制砂机。项目主要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符合规格要求的钢板、槽钢等)—钻孔—焊接一抛丸(外协)一喷漆一组装一成品

 

1、废气:定焊接工位,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的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涂装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1干式纸盒漆雾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处理后的漆雾(颗粒物)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120mg/m3,排放速率小于3.5kg/h)以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 的要求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中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程机械整机制造企业绩效分级A工业涂装企业A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郑州五星电机有限公司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肥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所有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同步安装减振装置风机加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焊渣水性漆废包装桶、除尘器收尘灰、废催化剂,其中焊渣水性漆废包装桶分类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灰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催化剂由供应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含乳化液的废金属屑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性漆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纸盒、废活性炭,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