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52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025-10-20
  • 2025-10-20
关于拟作出郑州邺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头枕、10万套汽车扶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邺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头枕、10万套汽车扶手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邺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头枕、10万套汽车扶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邺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郑州邺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汽车头枕、10万套汽车扶手扩建项目

郑州市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南路与万洪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100万元,新增劳动定员25人,利用现有工程厂房闲置区域1000m2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套汽车头枕、10万套汽车扶手。汽车头枕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表皮、头枕骨架等)—面套缝制—骨架组装—发泡成型—出模—检验—包装入库;汽车扶手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面套、发泡体、金属骨架、杯托等)—喷胶—包覆—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废气:该项目在运营期转盘模具上方设置半密闭集气罩,危废间设置引风管道,以上废气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设置密闭喷胶房,喷胶房内喷胶工位半密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15m高排气筒(DA002)。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郑州博奥有限公司化粪池(45m3)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企业通过设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在一般固废暂存区(20m2)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水性胶桶,由供应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发泡原料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分类密闭储存,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15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