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54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5-10-23
  • 2025-10-2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钦协商贸有限公司刘寨镇观音堂铁路货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钦协商贸有限公司刘寨镇观音堂铁路货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钦协商贸有限公司刘寨镇观音堂铁路货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23-20251029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钦协商贸有限公司

郑州钦协商贸有限公司刘寨镇观音堂铁路货场改建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观音堂村

河南清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货场内建设19600平方米煤炭、矿石、沙石等散装货物装卸车间和19400平方米散装钢铁、集装箱和包装货物装卸车间。项目建设完成后,货物年周转量由25万吨提升至70万吨。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本次改建工程运营期间废气产生环节主要是煤炭、矿石、沙石等散装货物汽车和火车装卸粉尘。

本项目煤炭、矿石、沙石等散装货物在封闭钢结构厂房内装卸,车间内安装1套喷雾抑尘系统,可覆盖整个装卸和堆存区域,同时装卸期间使用雾炮机定点喷雾强化抑尘。

本项目煤炭、矿石、沙石等散装货物装卸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1.0mg/m3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1.0mg/m3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正面吊、铲车、挖掘机、叉车等装卸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约为85dB(A)。经采取装卸活动均在钢结构厂房内进行、钢结构厂房墙壁采用双层、夹层使用隔音材料隔声降噪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噪声值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沉淀池沉渣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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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