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59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5-11-10
  • 2025-11-1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省农垦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省农垦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省农垦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10-20251114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省农垦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农垦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静脉产业园

云喆环境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个人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建设项目。项目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氢氧化钠、硫酸锌、硫酸锰、中草药提取物等)-混合搅拌-封口包装-成品。主要设备:搅拌机、成品储罐、计量泵、高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等。

1、废水: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吨桶收集后不作长时间暂存,次日作为配料添加水全部回用生产;生活污水化粪池(5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筒仓上料粉尘。项目筒仓上料工序置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4个,集气效率80%)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去除效率99%,风量8000m3/h),然后经1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mg/m3,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表4复混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备料、破碎、包装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1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企业A级指标有组织颗粒物限值的要求(10mg/m3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废滤袋、废包装袋、中草药提取物废包装桶、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袋、废包装袋、中草药提取物废包装桶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无。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