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鹏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淀粉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鹏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鹏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淀粉胶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小微企业创业园(宋楼村) | 云喆环境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租赁新密市来集镇宋楼村一组土地10.21亩(6805.31m2),本项目使用其中1022.4m2,其余部分留作后续工程建设使用,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根据新密市来集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出具的踏勘告知书可知,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项目生产工艺:外购原料—投料—加热搅拌—冷却—均质—灌装—成品。主要设备:加热搅拌罐、搅拌混合罐、中间储罐、均质机、成品罐、净水设备等。 | 1、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用于郑州兴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车间拌料和洒水降尘等综合利用;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5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密闭或集气罩收集后由1台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以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标准限值2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化工行业绩效A级指标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RO膜、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导热油、过碳酸钠、片碱、消泡剂。废包装材料经外售相关厂家综合利用;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RO膜更换后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导热油、过碳酸钠、片碱、消泡剂等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