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河南红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车板簧3000吨、合金型材1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红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年产新能源车板簧3000吨、合金型材1500吨项目 |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 | 郑州富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500m2。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新能源车板簧3000吨、合金型材1500吨。新能源车板簧生产工艺:扁钢一裁断一冲孔一端部加工一热处理一抛丸一组装一预处理一电泳一烘干一成品;型材生产工艺:铝棒/铜棒一裁断一加热一挤出一冲孔一切断一成品。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回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回火炉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电泳线超滤系统反冲洗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废气:淬火废气、回火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热炉、回火炉、电泳烤箱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及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危废暂存间废气共同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废除尘袋、废金属边角料、废钢丸、槽渣、电泳漆渣、废滤膜、废漆桶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纯水制备固废(废反渗透膜、废填料)由厂家回收;废催化剂不在厂区暂存,由厂家回收;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含油手套和抹布、液压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液压油桶、淬火油池油泥、冷却水池含油废渣、废活性炭、油雾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及产生的废滤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