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对“河南迪尼斯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游乐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河南迪尼斯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 年产2000台(套)游乐设备生产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105号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许昌路105号(租赁郑州盛泽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设年产2000台(套)游乐设备生产项目。主要设备:车床、切割机、折弯机、喷塑流水线等。
| 1、废气:项目切割床两侧设抽风槽收集,焊接、打磨工序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抛丸机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旋风收尘+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喷塑废气经喷塑室微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玻璃钢打磨废气经打磨间微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版)》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固化天然气燃烧设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排放;烘干天然气燃烧设低氮燃烧装置,喷漆房、烘干房负压收集+干式漆雾过滤纸盒+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废气需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绩效分级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SO2、NOX、烟气黑度执行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SO2≤200mg/m3,NOX≤300mg/m3,烟气黑度1级)。玻璃钢糊制固化废气经糊制间微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袋,金属边角废料,焊渣,喷塑粉尘,废水性漆桶,废漆雾过滤纸盒(含漆渣),玻璃钢边角废料(含树脂液),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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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联系电话:0371—5650700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街东段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