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65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11-24
  • 2025-11-24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一安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DSP隔热防火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一安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DSP隔热防火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一安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DSP隔热防火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一安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一安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DSP隔热防火板项目

郑州市中牟县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方街与牟风路交叉口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本次扩建新增劳动定员20人,租赁厂房面积3086平方米,建设年产50万平方米DSP隔热防火板项目。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氧化铝、二氧化钛及水玻璃等)搅拌均匀振动成型固化后拆模晾晒(养护)涂胶粘毡烘干包装

废气:该项目在运营期在自动真空吸料机和搅拌机排气口设置收尘管道,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在板材贴合机和电加热烘道两端开口处设置侧吸罩,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经车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30m3)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企业通过设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经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泥饼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在一般固废间(10m2)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由原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炭经危废间(10m2)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