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荥阳荥中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荥阳荥中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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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荥阳荥中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变更) |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豫龙镇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①曹李—道北π入荥中变110kV线路(线路变更段):新建线路起于220kV荥中变110kV东数第十二、十三出线间隔,止于广武路已建电缆终端塔。新建线路路径全长1.88km,其中架空路径长0.77km(包含单回架空路径长0.01km,同杆双回(双侧挂线)线路路径长度0.76km(含预留)),电缆路径长1.11km(包含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41km,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70km)。 ②乔楼—坛山Ⅰ回π入荥中变110kV线路:新建线路起于220kV荥中变,止于110kV乔楼—坛山Ⅰ回线32#~33#杆塔之间π接点,新建电缆线路路径全长0.22km,其中,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08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14km。 | 1、废水 (1)施工期 1)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基础土建作业。 2)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3)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4)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选择购买商品混凝土。 5)新建输电线路施工均采用商品混凝土,基本上无生产废水产生;塔基泥浆经车载泥浆处理系统处理后上清液循环利用,泥浆渣回填于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使用不完的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统一消纳处理。 6)线路施工人员可租赁周边居民空闲房屋,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对临近的荥阳植物景观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②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2)运营期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2、扬尘 (1)施工期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项目施工期需主动接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应先进行围挡,不得有缺口,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施工场地地面必须确保100%进行遮盖,防止起尘。 5)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6)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洒。 9)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 10)施工单位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排,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1)施工期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施工场地周围应尽早建立围挡或围墙等遮挡措施,可尽可能地减少项目建设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杆塔基础开挖及电缆通道施工、架线安装,施工周期短,安排在昼间施工,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本项目采用的施工设备噪声不高于《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 年版)》(公告 2024年第40号)中的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限制夜间(22:00~次日06:00)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涉及的架空线路噪声主要由导线电晕放电产生。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线路运行良好。 4、固废 (1)施工期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电缆通道及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 3)在道路绿化用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及时恢复土地功能。 4)项目线路拆除导线、地线及绝缘子等,均交由电力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统一调配,不随意丢弃。 (2)运营期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4、电磁环境 (1)施工期 1)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以及《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2)根据预测,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下相导线与公众曝露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2.5m,与耕养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5m;新建220kV(上)/110kV(下)同塔四回混压架空线路下相导线与公众曝露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m,与耕养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m。 (2)运营期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