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坤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磨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坤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坤锋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坤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磨料建设项目 | 新密市来集镇陈沟村 | 河南清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赁厂房建设,厂房占地6980平方米,生产工艺:黑碳化硅-破碎-筛分-水洗-酸洗-水洗-干燥-筛分-包装;白刚玉-破碎-磁选-筛分-包装。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圆筛、洗料池、搅拌机、振动筛、磁选机等。建设完成后,全厂总产能1200吨磨料。 | 1、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①原料投料、颚式破碎产生的粉尘;②对辊破碎产生的粉尘;③圆筛筛分产生的粉尘;④洗料进料粉尘;⑤酸洗、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酸雾(氯化氢);⑥半成品投料、振动筛筛分产生的粉尘;⑦包装产生的粉尘。 (1)原料投料、破碎、筛分、洗料进料 投料口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设置软质皮帘,顶部加装集气管道;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圆筛整体密闭;密闭输送皮带出料口设集气罩(集气效率90%)+软皮帘,连上述收集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75kg/h;按严格50%执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磨具磨料”A级企业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2)酸洗、盐酸储罐大小呼吸 洗料池设三面围挡加顶,顶部设集气管道,进料口设软质皮帘形成半密闭集气空间(集气效率95%);盐酸储罐呼吸阀设集气管道;上述收集废气经两级酸雾吸收塔(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13kg/h;按严格50%执行)。 (3)半成品投料、筛分、包装 投料口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设置软质皮帘,顶部加装集气管道;振动筛整体密闭,连接集气管道;料仓出料口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上述收集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75kg/h;按严格50%执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磨具磨料”A级企业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2、废水 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洗废水、酸洗废水、酸雾吸收塔更换废水、RO膜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水洗废水、酸洗废水、RO膜冲洗废水及酸雾吸收塔更换废水经污水处理站(40m3/d,工艺:中和+沉淀+RO膜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 职工生活污水经租赁办公区现有化粪池(10m3)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其声级值约为70~8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粉尘、沉渣、金属杂质及废RO膜。 除尘器粉尘、沉渣、金属杂质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RO膜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