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华威齿轮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华威齿轮有限公司 | 郑州华威齿轮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新密市嵩山大道289号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华威齿轮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嵩山大道289号,项目使用现有厂区进行技术改造,对渗碳工艺参数进行调整,以提高齿轮强度,并新增一条单排连续渗碳炉生产线,项目改造完成后,原有产能不变,生产工艺不变。主要设备:单排连续渗碳炉。主动齿轮生产工艺:齿轮钢-打孔中心-车床加工-铣床加工-热前外磨-制齿-渗碳、回火、淬火-抛丸/喷丸-打标-热后外磨-成品;被动齿轮生产工艺:齿轮钢-车床加工-热前外磨-热前内磨-攻丝-制齿-渗碳、淬火、回火-抛丸/喷丸-热后内磨-刻配对号-研齿-清洗-打磨-成品。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淬火后工件清洗废水,项目淬火后工件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座5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①渗碳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x、颗粒物和烟气黑度)②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淬火油挥发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③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单排、双排连续渗碳炉强渗区密闭,设置集气管道;淬火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回火区密闭,设置集气管道;双排连续渗碳炉精密淬火压床设置三面围挡式半封闭收集装置;危废暂存间密闭,设置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东、南、西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化粪池污泥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废淬火油、废油脂、废机油、废过滤棉使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1座20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活性炭,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1座20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