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72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5-12-04
  • 2025-12-04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建筑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建筑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建筑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4-20251210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建筑材料扩建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观音堂村

云喆环境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工程原料库预留区域(1座,占地面积840m2)建设年产1万吨建筑材料扩建项目。项目生产工艺:原料(利用现有工程产品堵漏剂,外购原料硅粉、硬性无机材料等)—上料—自动配料—搅拌—包装—成品。主要设备:搅拌机、包装机、机械臂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1、废水: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10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洗车废水经15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储料仓呼吸孔颗粒物、计量仓呼吸孔颗粒物、搅拌仓呼吸孔颗粒物(包含计量下料和搅拌过程)、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储料、计量、搅拌、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管道(6个,集气效率100%)和三面围挡+集气罩(1个,集气效率85%)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去除效率99%,风量7000m3/hTA004),后经1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6.76mg/m3,排放速率为0.0473kg/h。本项目含尘废气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排放指标有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3、噪声:经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废滤袋、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机油桶。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废滤袋、废包装袋依托现有一般固废间(10m2)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无。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