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73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
  • 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12-03
  • 2025-12-0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新生印务有限公司年产15100吨膜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对“郑州新生印务有限公司年产15100吨膜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郑州新生印务有限公司

年产15100吨膜袋项目

上街区龙江路9号

河南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龙江路9号,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通过购置自动化设备及生产线进行产能扩大,建设年产15100吨膜袋项目。主要设备: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制袋机等。

 

1、废气:项目调墨、印刷、复合、熟化依托现有工程,以上工序操作间密闭并设置负压抽风系统,产生的废气和现有工程废气共同经RTO装置+排气筒排放;溶剂库内溶剂罐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危废密闭存放,设置负压排风系统,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以上外排废气需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三十一、包装印刷”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RTO装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标准要求。每台制袋机热封装置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制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行业A级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印版,废油墨桶,废胶桶,废稀释剂桶,废油墨,废擦机布,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联系电话:0371—56507007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街东段郑州市上街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二楼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