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高旗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高旗商贸有限公司 | 郑州高旗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高旗商贸有限公司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高旗商贸位于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的钢结构仓库进行环保升级改造后作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中转仓库使用。总投资200万元,主要对该中转仓库进行全封闭环保升级改造,同时加装自动喷雾抑尘系统,中转仓库内安装滚筒筛,主要作用为筛分出煤炭中煤矸石。建成后可年中转煤炭约30万吨。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车辆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煤汽车进场卸料粉尘,原煤投料粉尘,原煤筛分粉尘,商品煤皮带落料粉尘、煤矸石皮带落料粉尘、商品煤和煤矸石汽车装车粉尘。 本项目物料全部在封闭钢结构仓库内装卸,1#仓库和2#仓库内各安装1套喷雾抑尘系统,可覆盖整个装卸和堆存区域,仓库内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机。 1#仓库和2#仓库内原煤投料斗均三面围挡加顶,顶部连接集气管道,滚筒筛均全密闭并连接集气管道,其中1#仓库投料和筛分粉尘收集后通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2#仓库投料和筛分粉尘收集后通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煤炭筛分排气筒DA001和DA002颗粒物排放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颗粒物≤80mg/m3、设备去除率>98%),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 A 级指标要求(PM 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1.0mg/m3。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铲车、滚筒筛、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约为82~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水泵置于水中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噪声值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筛分产生的煤矸石分别在1#仓库和2#仓库煤矸石暂存区暂存,定期外售郑州市峰俊固利建材有限公司制做煤矸石砖,综合利用;洗车沉淀池沉渣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运铺路单位铺路;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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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