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80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12-25
  • 2025-12-25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盛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碳化硅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

河南盛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碳化硅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河南盛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碳化硅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盛世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加工3000吨碳化硅改造项目

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工业园区88

河南邦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资500万元,不新增劳动定员,利用现有1380平方米仓库和新租赁2650.8平方米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新增前端碳化硅原块破碎磨粉工艺和末端2000目以上碳化硅微粉精加工设施,不改变现有产品规格和产能。项目改建后生产工艺:碳化硅原块-破碎-磨粉-气流分级-除碳-酸洗-漂洗-碱洗-纯水洗-溢流分级-离心脱水-闪蒸干燥-混料-筛松检测包装-成品。

废气:该项目在运营期破碎、干燥工段废气经负压收集至各自配套的1台覆膜袋式除尘器(TA011TA012)分别处理后,共同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磨粉工段废气负压收集至配套的4台覆膜袋式除尘器(TA013~TA016)处理后,通过415m高排气筒(DA006~DA009)排放;混料、筛松工段废气负压收集至配套的3台覆膜袋式除尘器(TA017~TA019)分别处理后,共同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0)排放。

废水:该改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噪声:企业通过设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废包装袋、废布袋、除尘灰经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公司或外售用于生产碳化硅球。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v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