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河南久铭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久铭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0万吨钢制品项目 | 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 | 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8831.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10万吨钢制品(其中钢构件70000吨/年,模板30000吨/年)。主要工艺流程:原料—下料—焊接—打磨—矫正—组装—喷涂—成品。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环保投资103万元。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康店镇污水处理厂。 废气:切割废气经切割设备侧面的管道负压抽风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危废间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DPA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废料、废钢丸、废水性漆桶、沉降的金属碎屑外售;焊渣、漆渣、除尘灰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DPA滤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