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源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加工5万吨废旧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源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源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回收加工5万吨废旧金属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杏树岗村 | 河南清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投资2700万元,建设年回收加工5万吨废旧金属建设项目。该项目租用现有建设用地约9500平方米,建设2条铝单板碳化脱漆生产线,建成后年回收加工处理5万吨废旧幕墙铝单板。主要设备:铝板撕碎机、连续式碳化炉、筛分机、带式输送机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废旧幕墙铝单板)—检验—破碎—碳化—冷却—筛分—打包—成品。
| 1、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碱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铝板破碎工序、铝料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器(TA002、TA003)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碳化脱漆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碱喷淋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碳化残渣(含碳化除尘灰)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交由当地废物回收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②危险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干化含氟残渣、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③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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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