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02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1-06
  • 2026-01-06
  • 2026-01-06
  • 2026-01-12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丰收沟贮灰场防渗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丰收沟贮灰场防渗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6—202611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丰收沟贮灰场防渗提标改造项目

巩义市站街镇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技改工程对现有贮灰场底部及内侧等与灰渣接触部分重新铺设防渗层,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场设计,防渗衬层采用钠基膨润土防水毯(GCL-NP/N/4000/30-5+1.5mmHDPE+300mm厚覆土,改造面积8.04m2;新建灰场内部运输道路400m;贮灰场上、下游初期坝、截洪沟、排水系统、废水收集系统等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技改完成后按照公司产生灰渣35%灰渣入场填埋,可满足3年灰渣填埋需求。技改完成后入场灰渣采用分区碾压填埋,贮灰场封场覆盖采用外购土方覆盖,并进行绿化种植。本项目已在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编号为2411-410181-04-02-275315,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9.5万元,占总投资的57.38%

 

1、废气:本项目车辆运输扬尘采用路面定时清扫、洒水措施;

填埋区堆存扬尘采用分区堆存、洒水抑尘及时覆盖措施;卸车倾倒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经采取治理措施后贮灰场边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废水:项目废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贮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灰场淋溶水集水池收集无降雨情况下填埋区喷淋、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项目投运后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运输车辆、推土车和碾压机等,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控制行驶速度等措施后,经预测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及运输车辆司机产生的生活垃圾,有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沉淀池产生污泥定期清理同灰渣一同入场填埋。

5、生态:贮灰场填埋完成后对填埋区平台和坡面进行封场覆土并进行绿化。

 

 

项目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及问卷调查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