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06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1-15
  • 2026-01-15
  • 2026-01-15
  • 2026-01-21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国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节能及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国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节能及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15-2026121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国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国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节能及自动化改造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镇园区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原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本次改建项目旨在提升产品合格率、节能效率与自动化水平,利用现有工程发动机缸盖生产线实施节能及自动化改造,改造后产能保持不变,仍为年产20万台发动机缸盖。

营运期

(1)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是铸件清洗废水、淬火冷却水、锯冒口废水,铸件清洗废水回用于机加工工序;淬火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水;锯冒口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水。

2)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制芯和浇注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落砂废气、抛丸除砂废气。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落砂废气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措施,制芯和浇注废气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措施,抛丸除砂废气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覆膜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措施,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巩义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3)固废:主要包含抛丸收尘灰、废冒口、废钢丸、废铝屑(不含油)、废机油及包装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含油废铝屑、熔化炉渣、熔化工序收尘灰、废活性炭、制芯和浇筑工序收尘灰。抛丸收尘灰、废冒口、废钢丸、废铝屑(不含油)属于一般固废。废冒口、废铝屑(不含油)回用于生产,其余定期外售;废机油及包装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含油废铝屑、熔化炉渣、熔化工序收尘灰、废活性炭、制芯和浇筑工序收尘灰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