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河南孚锦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孚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 | 巩义市康店镇 | 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康店镇,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9.2964万m2,永久占地0.3304万m2,临时占地8.966万m2。项目主要生产工艺:风吹动风轮机的转子叶片,将风能首先转换为机械能,然后通过风轮机的齿轮箱带动发电机进行发电,从而实现风能向电能的转换。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3.75MW,年上网电量为8124.63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857.06h。项目总投资21755.61万元,环保投资348万元。 |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资源化利用,化粪池在施工完成后覆土掩埋并植被恢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基础开挖及土方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时间的作业;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八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开挖土方及时进行回填,避免在堆放过程中产生二次扬尘,若确需在施工现场堆存的,堆放场地应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并加盖篷布,防止二次扬尘;施工场地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洒水次数,在连续大风干燥起尘的气象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道路工程施工时,开挖的土方要及时回填,若需堆存时应进行密闭覆盖并洒水降尘;施工期各项工程前期剥离的表土应在各施工区指定位置进行临时堆存,不得在施工场地内随意堆放,临时堆土场应采取密闭的覆盖措施,并应定期进行洒水,避免因大风起尘;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讲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从而使员工自觉地维护和遵守各项污染减缓措施,有利于各项措施的贯彻实施。 噪声: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高噪声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有效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加强施工噪声监督管理,在风电场区距离村庄较近时,施工时间应在昼间进行,夜间不得进行施工;对于以振动噪声为主的设备,可采取增加减振垫来降低噪声,对于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的设备,可加装隔声罩或增加吸声内衬垫方式进行降噪;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施工车辆安排在白天通行,禁止夜间运输,注意避开噪声敏感时段和敏感区域。项目营运期风机选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机噪声进行控制。 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工程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主体工程土石方量主要来源于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场地平整、道路开挖、建(构)筑物基础施工,填方量包括用于风机及箱变基础回填、道路路基填筑等的回填利用量,以及用于道路及安装场地的拦挡、道路路面等的防护工程利用量和后期场地表面摊铺利用量,多余土方综合外售;建筑垃圾中的废钢筋、木材等可进行回收再利用,其他的碎石块、废石料、废混凝土残渣等收集后用于道路建设,剩余的不能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运至执法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营运期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康店镇拟建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风机配套箱式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集油坑收集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