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将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1 |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 | 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239号亿达科技新城二期7#楼 | 郑州大学 | 河南省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亿达科技新城二期7-1#楼一至五层、7-2#楼一至二层,建设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 | 一、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脓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双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二、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及万向罩收集后经干式酸雾净化箱+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15)处理后共用5根30m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干式酸雾净化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三、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或由厂家直接回收;危险固废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