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12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2-06
  • 2026-02-06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新增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新增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新增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大道369号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办事处前程大道369号公司物流中心1楼西南部建设新增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

建设项目正常运行后,放射性药品仓库外辐射剂量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规定的距工作场所控制区墙壁外表面 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小于 2.5μSv/h,如屏蔽墙外的房间为人员偶尔居留的区域,其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小于 10μSv/h 的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附加年有效剂量最大约为0.162mSv/a,公众人员受到的附加年有效剂量最大为0.052Sv/a,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人员受到的附加年有效剂量均分别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4.4.2 中规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不超过 5mSv/a、公众人员0.1mSv/a 的年有效剂量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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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189281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