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15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报告表项目)
  • 2026-02-24
  • 2026-02-24
关于拟作出河南郑州中牟人文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郑州中牟人文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河南郑州中牟人文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24-202622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河南郑州中牟人文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郑州市中牟县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新建2110千伏电缆将原110千伏谢庄~九华T潘庄线路π接入人文变,线路路径全长0.4千米,其中利用电缆通道双回敷设0.05千米,新建单回电缆排管路径长0.35千米(0.21千米+0.14千米)

电磁: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大气:施工期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洒。运营期不产生废气排放

废水:施工期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排放

噪声:施工期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并及时清运,施工完成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运营期运维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