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对“郑州国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5吨牙科用卫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郑州国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年产5吨牙科用卫生材料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西侧锦江路南侧淮阳路60号院4幢3楼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西侧锦江路南侧淮阳路60号院4幢3楼(租赁江融(郑州)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750平方米,建设年产5吨牙科用卫生材料项目。主要设备:搅拌机、真空揉搓机、包装机等。
| 1、废气:项目配料、投料、抽真空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及涉颗粒物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分配预支的增量指标落实(项目编号:SJ202603,新增化学需氧量0.0077t/a,颗粒物0.0019t/a,VOCS0.0014t/a)。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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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联系电话:0371—5650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