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药控股(河南)有限公司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上药控股(河南)有限公司 | 上药控股(河南)有限公司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花马东街普洛斯郑州物流园A区A-5号 | 河南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花马东街普洛斯郑州物流园A区A-5号建设单位药品仓库内东南角已建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内,销售、贮存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后,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墙壁外表面、库门外及顶棚外30cm处的剂量率应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小于2.5μSv/h的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人员年受照有效剂量应不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的剂量限值(职业人员20mSv/a、公众人员1mSv/a)及《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的剂量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公众人员0.1mSv/a)。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189281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