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23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3-26
  • 2026-03-26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恒冠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恒冠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恒冠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326-202642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恒冠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郑州恒冠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南路116号郑州东工万驰实业有限公司A02分拨中心1-3

册融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郑州东工万驰实业有限公司已建成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13821.53平方米)进行建设,项目产品为塑料类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内饰包覆件。生产工艺分别为汽车零部件塑料颗粒—上料—熔融挤出—注塑成型—品检修边—包装入库;汽车内饰包覆件皮革进料—裁剪—缝纫—等离子处理—喷胶—烘烤—包覆—真空活化—全检—恒温养护—成品

废气:①每台注塑机挤出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经33m高排气筒(DA001,高出车间3m)排放。危废暂存间设置集气管道,将收集的废气引至项目废气治理设施(TA001),后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破碎废气由破碎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达标后经33m高排气筒(DA002,高出车间3m)排放。

③喷胶柜、烘道进出口、热压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达标后经33m高排气筒(DA003,高出车间3m)排放。

废水:循环冷却水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东工万驰化粪池(50m3)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企业通过设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废包装材料、包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表皮边角料、废胶(固化剂)桶、废洗螺杆料全部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注塑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胶渣和除尘器滤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模具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