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弘德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变压器油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河南空天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零部件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弘德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河南弘德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变压器油箱建设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10国道与荥密路交叉西100米路北 |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已建厂房约10000平方米,建成后年产5000吨变压器油箱,主要生产设备: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折弯机、喷砂房、摇臂钻、焊机、自动焊接平台、喷涂机等,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钢材)-切割-折弯-焊接、打磨-组装-喷砂-喷漆-烘干-成品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切割下料烟尘、焊接打磨产生的烟尘、喷砂产生的粉尘、喷漆及喷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激光切割机设置有固定切割床,切割床两侧设置有抽风槽,主体焊接区各焊机设置固定焊接工位,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TA00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DA001);喷砂机密闭并设集气管道,附件焊接区各焊机设置固定焊接工位,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TA00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DA002);喷漆房、烘干房密闭,负压抽风,废气经1套“纸盒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DA003)。经处理后,项目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要求;喷漆、烘干工序NMHC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标准要求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涂装企业绩效分级A级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的村民拉走堆肥。 3、噪声:项目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废边角料、金属屑、废砂轮、焊渣、废布袋、废钢丸、除尘灰、废漆桶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纸盒及漆渣收集后定期委外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合理处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