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将斯恒生物实验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1 | 斯恒生物实验中心项目 | 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竹路16号联东U谷7号楼西户 | 河南斯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自购现有厂房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建设斯恒生物实验中心项目 | 一、废水:实验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混合经园区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双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二、废气:四层SPF饲养室经集气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三层综合实验室、四层综合实验室、四层病理实验室经集气收集后引入各自活性炭吸附装置(3套)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1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三、固废:生活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或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不涉及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