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油金属屑处理及再生活性炭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油金属屑处理及再生活性炭产品深加工项目 | 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姚家工业园(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 | 河南双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含油金属屑预处理及再生活性炭产品深加工车间内分区建设 1 条5000t/a含油金属屑处理线、1条1000t/a再生活性炭深加工线,配套2个原料间、2个产品区,以及环保设施。 | 1、废气:(1)含油金属屑处理线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2)再生活性炭产品深加工线酸性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和制软水系统排水一起经总排口进入市政管网,再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 4、固废:(1)危险废物:油水混合物、油泥、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均由现有工程危废处置线处理;(2)一般固废:废布袋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
| 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两次公示,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