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磨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片超薄金刚石切割刀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磨研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20万片超薄金刚石切割刀片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52号 | 河南高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磨研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52号2号楼101室。本项目租赁现有1070m2厂房,拟采用电铸工艺,建设年产20万片超薄金刚石切割刀片项目。本次改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75.2万元,占总投资的7.52%。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较小,不再单独收集,最终通过车间空调换排风系统由车间顶部无组织排放;电镀间内酸洗、抛光、清洗和槽液配置工序均设置在通风橱内,收集的废气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一道送入酸雾净化塔进行中和处理,处理后引至车间楼顶排气筒排放(DA001,出口距地高度约30m)。 2、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单独管道收集后排入涉重金属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化学沉淀+MVR”工艺,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及电镀间地面清洁,不外排;蒸发浓缩液作为危废处置。其余除油、碱洗、酸洗、化学处理后水洗废水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酸碱中和+气浮混凝+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沉淀”处理工艺对废水达标处理后和纯水制备废水共同排入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预处理池收集后,排入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设备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除油槽液、废除垢槽液、废酸洗槽液、废镀锌槽液、废镀镍槽液、废滤纸(含槽渣)、镀镍阳极泥、废刻蚀槽液、废抛光槽液、废成品清洗槽液、含锌(含镍)浓缩液、废油污、综合废水污泥、化学品类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砂轮、废碳化硅粉液、废硅片、磨刀板、不合格品、非化学品类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开展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