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城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城市污泥掺烧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鲁庄村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本次改建项目依托现有工程2台660MW燃煤供热机组等生产设备进行掺烧协同处置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八岗污泥处理厂堆存的干化污泥,处理规模为掺烧干化污泥75t/d、20625t/a,掺烧量不高于总处理量的0.79%,可节约煤炭资源约1703.4t/a。项目均在现有厂区内进行,项目实施后全厂锅炉数量、发电机组均不发生变化,不改变现有工程运行模式。改建项目总投资27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的2.18%。 | 1、废气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污泥卸料输送产生的恶臭气体、碎煤机、煤仓、灰库产生的颗粒物等。 锅炉废气:该部分废气主要包括SO2、NOx、氯化氢、Hg、Cd、Pb、烟尘、二噁英类等,锅炉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燃烧尾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装置+高效电袋复合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器”(含2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经1根240m高烟囱排放。锅炉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HCl、二噁英及其他重金属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2556-2023)中排放限值要求。 污泥卸料输送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该部分废气主要包括NH3、H2S、臭气浓度,该项目不存储污泥,直接在煤仓中进行混配,喷洒生物除臭剂,厂界无组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碎煤机、粗灰库、细灰库、煤仓间、转运站、煤仓间转运站均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器除尘。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废水等。其中,锅炉补给水及热网补充水等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超滤+反渗透+一级除盐+混床”系统,反渗透浓盐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等。含油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洒抑尘。脱硫废水采用“沉淀+酸碱中和+蒸发结晶”工艺处理后回煤场喷洒、输煤栈桥冲洗等用途。含煤污水主要为栈桥冲洗排水和磨煤机区域冲洗污水,采用“预沉、加药混凝、过滤”工艺处理。生活污水采用“调节池-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调节池”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该项目实施后企业生产用水环节和用水强度与现有工程一致,全厂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 该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安装消声器、隔声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项目不新增固废种类,与改建前保持一致,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炉渣、脱硫石膏、飞灰)、危险废物(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为: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炉渣、脱硫石膏、飞灰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将油罐区、酸碱罐区、脱硫废水区、各类废水收集池、废水处理站、消防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渗透系数小于1.0×10-12cm/s;将煤场、渣仓、灰库、石膏库、冷却塔等等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渗透系数K≤1.0×10-7cm/s;将办公楼、公寓宿舍、值班室等划分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环境风险提出如下措施:依托厂区现有环境管理制度、视频监控、事故喷淋降温装置、静电消除装置、围堰、事故池、危险标识等。按要求修编应急预案。 | 报告书编制期间进行了两次公示,报告书送审前进行了一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和报纸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