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牟县金斗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牟县金斗生猪定点屠宰厂 | 中牟县金斗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 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韩潘路东、G220北 | 河南春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31805.64m2,年屠宰生猪30万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待宰圈、屠宰车间、冷库、包装车间等。 | 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待宰间及畜粪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恶臭气体、无害化处理车间废气,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等物质,燃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燎毛炉废气。本项目待宰间、屠宰车间密闭,采用微负压收集,采用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畜粪暂存间、污水站、无害化处理密闭,采用微负压收集,采用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每台燃气蒸汽发生器采用1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燎毛炉废气无组织排放。 2、运营期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屠宰/分割过程废水、待宰间废水、洗车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软水系统再生废水及燃气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污水、化制炉冷凝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中牟县官渡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噪声: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猪叫声、刨毛机、抛光机、空压机、风机和各类污水泵等,经减振、隔声措施治理后,各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的要求。 4、运营期固废: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均为一般固废,主要为屠宰车间产生的猪毛、胃肠内容物及猪粪、病死猪、不合格酮体、猪三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浮油渣、无害化处理车间残渣、油脂及包装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检疫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职工生活垃圾。主要为屠宰车间产生的猪毛集中收集后外售;胃肠内容物及猪粪、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理残渣外售做有机肥原料;污水站油渣、无害化车间油脂集中收集后外售,屠宰车间产生的猪三腺、病死猪、不合格酮体送至厂区内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检疫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与张贴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