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86/2017-00060
  • 郑州市水务局
  • 重要会议,河长制
  • 2017-06-28
  • 2017-06-28
市委深改组审议通过郑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6月28日,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马懿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郑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年底前,郑州市将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4+1”河长体系: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并要求各河流、湖泊、水库均应配备巡护员,负责工程巡察养护。对全市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61条河流、127座水库、5个人工湖纳入河长管理体系,对流域面积较小但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也要求设立河长。

我市主要从五个方面全力推行河长制:一是建立健全河长体系。结合郑州实际,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分管农口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跨县(市、区)、开发区的26条主要河流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任市级河长。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分阶段提出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30年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的目标任务,并细化成31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一河一策、一库一策、一湖一策”具体措施,力争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三是健全组织,加强协调。设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和河长办局际联席会议制度,22个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四是严格监督,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河长制的各条河流需按时发布水质状况,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不同河湖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将河长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五是落实保障措施。将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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