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处理结果反馈单
调查核实结论 |
¨属实
þ部分属实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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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及联系方式 |
市城管局河渠处叶帅菊 67182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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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情况 摘要 |
关于商城路凤台路熊耳河绿地内 垃圾转运站建设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2020年3月10日,我局收到市河长办编号zzhzb-2020-8问题交办单,反映“商城路凤台路十字路口东侧的滨河公园建设垃圾 转运站,该建筑紧邻熊耳河(距离河道不足5米),可能涉嫌违章建筑”,立即安排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河道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为统筹解决居民如厕和生活垃圾清运问题,金水区城管局拟在商城路凤台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熊耳河绿化带内建设附公厕垃圾中转站。2018年8月1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车场建设管理权下放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18〕48号)关于游园、绿地新建公厕工作指出,市城区河道管理处要根据公厕建设需要,配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相关单位公厕选址等手续在《郑州都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未出台前免除处罚。2018年11月,金水区城管局经与辖区办事处、设计单位等沟通、现场勘查后,拟选址在商城路凤台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熊耳河绿化带内建设附公厕垃圾中转站。 二是该处建设项目已停工,基坑已回填。该项目由金水区城管局完成前期工作后,于2020年2月28日开始进场施工(开挖基坑)。后由于周边居民反应强烈,施工单位已于3月5日停止施工,并于3月12日凌晨已将开挖基坑回填夯实,近日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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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