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86/2020-00114
  • 郑州市水利局
  • 熊耳河、违章建筑
  • 2020-03-17
  • 2020-03-17
关于熊耳河涉河违章建筑问题的情况回复

问题处理结果反馈单

调查核实结论

      ¨属实   þ部分属实    ¨不属实

调查人及联系方式

市城管局河渠处叶帅菊   67182073

调查

情况

摘要

关于商城路凤台路熊耳河绿地内

垃圾转运站建设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2020310日,我局收到市河长办编号zzhzb-2020-8问题交办单,反映商城路凤台路十字路口东侧的滨河公园建设垃圾

转运站,该建筑紧邻熊耳河(距离河道不足5米),可能涉嫌违章建筑,立即安排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河道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为统筹解决居民如厕和生活垃圾清运问题,金水区城管局拟在商城路凤台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熊耳河绿化带内建设附公厕垃圾中转站。201881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车场建设管理权下放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1848号)关于游园、绿地新建公厕工作指出,市城区河道管理处要根据公厕建设需要,配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相关单位公厕选址等手续在《郑州都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未出台前免除处罚。201811月,金水区城管局经与辖区办事处、设计单位等沟通、现场勘查后,拟选址在商城路凤台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熊耳河绿化带内建设附公厕垃圾中转站。

二是该处建设项目已停工,基坑已回填。该项目由金水区城管局完成前期工作后,于2020228日开始进场施工(开挖基坑)。后由于周边居民反应强烈,施工单位已于35日停止施工,并于312日凌晨已将开挖基坑回填夯实,近日恢复原状。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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