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821951/2022-00119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证照分离”
  • 2022-12-30
  • 2022-12-30
郑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工作联动,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 〔2021〕63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郑州市“证照分离”改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一、成员组成

联系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城建局、市金融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住房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人防办、市民族宗教局、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烟草局等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证照分离”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相关委局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召集人兼任,副主任由副召集人单位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或科级干部)兼任,其它委局业务负责人(或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做相应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协调解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发布和联合督查机制;协调指导开发区、区县(市)做好地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加强“证照分离”改革政策措施,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任务分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双告知”、住所承诺制改革、自贸区范围试点登记确认制改革。

(二)市政务办、市司法局:牵头梳理、审核市级改革事项清单及实施层级,完善事项办理流程及办事指南等材料,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三)市大数据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系统集成,实现部门间系统联通、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电子证照库、互认共享机制。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领域,推广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

(四)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进行梳理,明确改革清单及审批层级,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改革试点实效。

(五)各市直相关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认领国家、省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牵头梳理各部门改革事项清单(含下级单位),完善事项办理流程及办事指南,按照清单要求对审批事项进行改革,并落实好“双告知”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结合“双告知”工作,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加强风险管控。

(六)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本级各相关单位对口配合市直各单位梳理改革事项清单,在本辖区内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其中金水区、郑东新区、经开区可结合自贸区郑州片区清单执行)。

为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该项工作纳入我市2022年度绩效考核。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参加。主要通报有关重大事项、研究决定重要事项、部署有关重点工作。全体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会签同意,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同时抄报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可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列席。

2.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召集人(副召集人)或委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专题会议纪要报召集人(副召集人)签发,会议纪要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同时抄报市政府办公厅。

(二)信息通报机制

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每季度将本单位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进展情况、工作动态、主要活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等情况报送至办公室联系邮箱15890103556@dmail.digitalcnzz.com,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信息收集汇总情况,不定期印发《联席会议工作简报》。

(三)联合督查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区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落实改革不利、工作进度较慢或配合工作消极的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其整改,视情况报告市政府督查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从联席会议统一指挥调度,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要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协同联动。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合理化建议,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对因推诿扯皮造成相关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依据有关规定移交市政府督查室严肃追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