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就业困难人员了解掌握公益性岗位设置及补充录用情况,现将市本级管理的公益性岗位设岗单位及人员补充录用流程面向社会公示。
一、设岗单位情况
市本级管理公益性岗位目前有设岗单位37家。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充录用流程
省内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先进行求职登记,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帮扶后仍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可持常住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到有空岗招聘需求的设岗单位报名应聘(设岗单位当前是否有空岗可电话具体咨询),经设岗单位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予以录用。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及待遇
公益性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市年龄为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