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58/2016-00023
  • 国家文物局
  • 文物
  • 2016-07-04
  • 2016-07-19
关于“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总体保护管理规划的意见

办保函〔2016〕709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总体保护管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总则和遗产概况

(一)明确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的性质和规划对象。建议将规划名称调整为“世界遗产: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保护管理规划”。

(二)遗产要素、遗产价值等方面应与世界文化遗产“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遗文本保持一致。

(三)在对申遗时保护管理规划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的内容调整、完善规划文本和图纸。

(四)对登封市制定的相关规划做多规影响分析,对城市整体空间的控制提出趋势性的调整建议。

(五)调整、完善规划分期。

(六)注意规划内容和世界遗产最终申遗文本的统一,并补充对以前规划版本执行情况的回顾和评价,加强两个版本规划间的联系。

二、关于价值评估和各专项评估

(一)依据世界遗产委员会将“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决议文件,如突出普遍价值声明等为主要基调,进行价值评估,并予以补充完善。

(二)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等,应与世界遗产的内容相对应。

(三)从世界遗产的视角对遗产元素进行评估,如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估。

(四)应进一步突出强调“天地之中”的理念和特征。

(五)现状评估应针对世界遗产构成要素,包括其形态、格局、材料和功能等。

三、关于文物保护区划及其管理规定

(一)根据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决议,可适当扩大缓冲区的范围,并明确调整遗产区和缓冲区的依据。

(二)梳理明确保护范围与遗产区、建设控制地带与缓冲区的关系。进一步明确遗产区和缓冲区的管理要求和控制指标。

(三)缓冲区为分四级的必要性不足,可以考虑归并。

四、关于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一)进一步提高保护措施的针对性,不宜大规模开展考古发掘工作,应减少干预。

(二)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管理规划中应重点协调利益相关者以及相关规划的关系。

(三)以科学测算论证为前提和基础,补充游客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规划内容,完善旅游规划。

(四)加强对灾害威胁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特别是防火和防洪,并对城市建设压力提出应对措施。

(五)进一步完善监测机制,应建立具有有效反应机制的监测体系。

(六)补充对历史上登山索道建设问题作出整治的规划要求。

(七)环卫规划内容过于琐碎,基础设施规划内容与现状混合表述,需要梳理和规范。

(八)环境规划设计应在修复历史环境要素的基础上进行。

(九)在深化现状评估的基础上,细化对遗产构成要素的保护措施,增强可操作性。

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规划文本和图纸。

六、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和图纸,并经你局审核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6年7月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