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遗〔2016〕36号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核准嵩山少林寺常住院普贤殿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批复》(豫文物保〔2016〕26号)转发给你局,请严格按照批复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核准嵩山少林寺常住院普贤殿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批复》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