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遗〔2015〕106号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你局《关于报批新密市助泉寺修缮保护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收悉(新密文广旅字〔2015〕58号),经核准,我局认为方案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原则同意修改后方案。请你局施工前完善施工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文物保护维修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