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遗〔2016〕4号
荥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荥阳市秦氏旧宅保护规划的批复》(豫文物保〔2015〕177号)转发给你中心,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实施。
特此通知。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