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遗〔2016〕9号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你局《关于核准新郑市幸福港湾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方案基本符合国家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批复要求,现予核准实施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请你局监督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批复要求及核准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方案如需变更,请履行相关程序;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相关文物安全。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