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遗〔2016〕16号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文化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批东史马民居保护维修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方案需进行如下修改:
1.进一步加强民居的建筑布局、修建时代、建筑法式、历史沿革和艺术价值方面的研究;
2.院内散水、地面应以现有保护为主,可适当修补或进行辅助保护;
3.墙体灌浆、修补做法应考虑墙体构造情况,石质构件断裂粘合剂要考虑粘结效果,补充防止墙体继续酥减的措施;
4.明确椽飞等木构件是否能够继续使用的标准和维修用材,补充屋脊和吻兽的具体传统做法;
5.图纸表达应进一步规范,补充完善纵剖图及大样图。
请你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前履行开工备案手续,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文物保护维修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