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速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大力培育有创新能力、有知名品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集群,提升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郑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郑州市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涉及业务的文化企业;
2.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全市同类企业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3.企业发展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4.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提供的文化服务能够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拥有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自主品牌,有较大生产规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5.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具备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精神和市场开拓能力。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五批“郑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300字以内);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5.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
6.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7.2017、2018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需有会计师签字及验证码)复印件。递交材料时,请同时携带审计报告原件,以备查看。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同时,上传电子版至产业促进处邮箱。
2.请各申报单位填报《第五批“郑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申报材料需由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需加盖初审单位公章)报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促进处。市直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4.申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27日。
四、评审命名
郑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在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向局长办公会提出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命名。
联系人:张丽芳
联系电话:17839916767
邮箱地址:zzwglcyc@163.com
单位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7号1217室
附件:1.第五批“郑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第五批“郑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