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新郑轩辕庙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9〕14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采用方案二组合件加固的方式对新郑轩辕庙脊枋进行加固。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现状勘察,调查脊檩及周围墙体、地基的保存情况,进一步分析脊枋断裂原因。
(二)建议斜撑上支点退至脊枋长度的1/4处,在此基础上重新计算承载力和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加固设计。补充各连接节点大样详图,构件和节点应尽可能简洁、精密,并应明确工艺控制要求。
(三)保护措施不应对石质构件造成破坏,钢件与石构件之间应用木料垫实。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