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登封莲花寺保护维修方案设计的请示》(登文物字﹝2020﹞3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 方案需进行以下修改完善:
1.补充文物本体完整性、真实性评估及“四原”调研,明确判断各文物本体的建筑年代。
2.现状勘察残损部位应有量化统计,细化病因分析,明确残损点评定标准。
3.全面分析文物建筑实际状态,根据建筑整体情况,合理确定安全等级。
4.优化山门、窑洞等保护维修措施,细化围墙维修、环境治理及院落排水方案。
5.核查必要工程量,结合方案调整进一步核实预算。
6.文本中所有非文物建筑的修缮不纳入此次审批范围。修缮时要注意与文物建筑整体风貌相协调。
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我局备案后实施。开工前及时履行开工备案手续,并按照《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方案批复要求施工,施工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