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58/2024-00013
  • 郑州市文物局
  • 文化遗产保护
  • 2024-04-11
  • 2024-04-11
  • 批复
  • 郑文物审〔2024〕3号
郑州市文物局关于梨河镇黄甲石桥修缮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新郑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核梨河镇黄甲石桥修缮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新文物〔2024〕4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核,我局原则同意该方案,并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文物本体的“四原”调查。补充河道雨水期的导水状况勘察、桥体结构安全性分析、设计图桥体周边河床高程和抬升桥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复原引桥应采用“四原”原则,维护其历史价值。

二、桥体石构件表面酥碱不建议采取“剥离及补配”的措施,避免过渡扰动。施工中注意对桥体散落构件清理和收集,并对隐蔽部位进一步探究,及时调整方案,保留文物本体原始风貌。

三、进一步规范该方案文字和图纸,例如文字中黄甲石桥立于梨园河上,而图纸标注为沁水河,应进行核定统一。

请你局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你局组织方案审核并报我局备案后实施。后续请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开工备案、工程检查、竣工验收等手续,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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