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世纪精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凯邦电机有限公司、郑州市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2021年度郑州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抽调专家,依据评估验收细则对4个2021年郑州市工伤预防延期项目进行了评估验收,结合工伤预防专家组综合评估意见,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世纪精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凯邦电机有限公司、郑州市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符合规定的工伤预防费用,收回郑州市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未实施项目的剩余预付款。为保证工伤预防费使用安全、拨付程序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12日起,公告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
通信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60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618房间
邮政编码:450006
监督电话:0371-67885719
附:2021年郑州市工伤预防延期项目评估验收汇总表
2021年郑州市工伤预防延期项目评估验收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验收合格金额(元) | 需要回收金额(元) |
1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24600 | 120400 |
2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412844 | 0 |
3 | 河南凯邦电机有限公司 | 3779 | 0 |
4 | 郑州世纪精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0 | 0 |